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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长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职责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6-11-29 17:36:00

     

    学校纪委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构监察专员办公室是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机构,在山西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及校党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协助校党委做好校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体制建设,建设清廉学校,促进学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3.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围绕落实“两个维护”强化监督,督促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育人各项工作中;围绕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及省委、省纪委监委的部署强化监督,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供坚强纪法保障;围绕净化高校政治生态强化监督,重点推动院党委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4.加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系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尤其是对班子成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各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领导责任的监督,强化对学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纪检委员的领导和监督,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确保学校全体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抓住“关键少数”、重点领域,聚焦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正职干部,突出对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单位的监督;把省委巡视和校内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巡视巡察工作落到实处。

    5.加大对全校干部教师职工的监督执纪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净化学校政治生态。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组织人事、招生录取、科研经费、学术诚信、基建工程、招标采购、附属太行中学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师生反映强烈、严重侵害学生权益等师德师风问题,靠教育吃教育、严重损害教育公平的特权行为对违反党的各项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处置

    6.监察专员办公室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干部管理权限在学院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7.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各级党员干部依据权限进行问责;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干部管理权限在学院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

    8.受理学校师生的各类合理诉求;受理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9.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处置,坚决防止“灯下黑”。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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