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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6-12-28 19:18:00

    发布时间:2016-12-28 17:31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近日,省纪委公开曝光近期发现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晋中市左权县疾控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赵云生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赵云生不收敛不知止长期公车私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等共计26708.91元、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73240元。此外,赵云生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经左权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议2016年8月16日批准,决定给予赵云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县政府2016年8月22日批准,决定给予赵云生行政撤职处分。
        2.长治移动分公司壶关县分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秦秀清为其子操办婚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4月29日,秦秀清按申报内容为其子操办婚事。为规避监督,秦秀清于4月22日专门提前一周设宴10桌宴请非亲属人员,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131人礼金共计60600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长治市移动分公司党委会议2016年6月8日研究,决定给予秦秀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解聘其壶关分公司经理职务并降职。
        3.临汾市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乔宏江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19日,乔宏江借外出考察之机,顺道赴浙江省雁荡山风景区旅游,并公款报销旅游的相关费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浮山县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11月16日研究,决定给予乔宏江党内警告处分。
        4.山西万家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张志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张志强先后5次使用单位公车办理私事。经黄河万家寨水务集团公司党委会议2016年8月15日研究,决定给予张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公车私用产生费用4640元。
        5.吕梁市汾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张育庆等4人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6年10月15至18日,张育庆与汾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任本武、监督员徐宏伟及汾阳市住建局档案室副主任徐宏杰,接受被管理的某民营企业邀请,赴陕西咸阳考察并接受旅游安排。经汾阳市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11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张育庆、任本武、徐宏伟党内警告处分;同日,经汾阳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宏杰行政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问题,有的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是规避组织监督、隐性变异,说明作风建设一刻不能放松,必须以滴水穿石、锲而不舍的韧劲,深入抓、持续抓、从严抓,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元旦春节将至,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教育为先、警示为先、预防为先,充分利用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身边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着力夯实转作风思想基础,推动形成讲规矩守纪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坚持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狠抓顶风违纪和隐性变异的典型问题;要适时总结有效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不断采取新招数,把监督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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